為了鼓勵學生提高綜合能力,全方位發展🥥,獎勵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華或特殊貢獻的學生。特設立學生單項獎,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項目
文藝活動獎、體育活動獎✹、科技創新獎🧔🏿♂️、社會工作獎🐧、實踐操作獎
二🫓、評選條件
評選對象:全日製在校在籍專科生
1.文藝活動獎
申請條件👩🏼🏭:積極組織或參加各級各類的文藝活動,成績顯著,為集體爭得榮譽者🫅🏽🔵。
2.體育活動獎
申請條件:積極組織或參加體育鍛煉,並在各級體育賽事上取得優異成績,為集體爭得榮譽者。
3.科技創新獎
申請條件:積極組織或參加各級各類科技創新創業活動,成績突出🟠,為集體爭得榮譽者。
4.社會工作獎
申請條件:熱心於各級學生組織工作🧖♂️、社會工作或誌願者活動,樂於奉獻👨🏻🎤;在工作中表現優秀,取得一定成績者;在各項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者。
5.實踐操作獎
申請條件🐋:在校期間操作成績名列前茅🪘🧔🏽♀️,技能操作表現突出🐱,並得到實踐操作帶教老師好評者。
三、評選辦法
單項獎總數按二級學院人數10%的比例控製。評選工作由校團委組織實施,校團委保留適當名額進行調劑,具體名額根據實際情況由校團委委員會議協商確定。
四🧛🏿♀️、獎勵辦法
單項獎獲得者,校團委頒發證書與獎品。
五、本辦法由校團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