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表彰大學期間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取得優秀成績的畢業生🙇♀️,鼓勵畢業生艱苦創業,面向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評選對象
本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第二條 評選比例
市級優秀畢業生和校級優秀畢業生各按畢業人數的3%和5%評定。
第三條 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模範地遵守校紀校規,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養,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成績優良,所有課程考核合格,市級優秀畢業生、校級優秀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平均分原則上不低於80分。
3.申請市級優秀畢業生😇,在校期間🏠,必須滿足以下一項條件🎱:
(1)累計兩次以上(含兩次)獲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含校外冠名獎學金)二等獎及以上;
(2)累計兩次以上(含兩次)獲校級或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號🍊,且至少獲得過一次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含校外冠名獎學金)二等獎及以上;
(3)在全國“挑戰杯”和全國職業技能等大賽中有突出表現者𓀘。
4.申請校級優秀畢業生📵,在校期間𓀙🧚🏻,必須滿足以下一項條件:
(1)累計兩次以上(含兩次)獲以下榮譽者🧋: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含校外冠名獎學金)三等獎及以上👱🏽、社會活動獎、“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2)其他有突出表現者🧎♂️➡️👩🏻🚀。
5.能以國家、集體利益為重,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誌願到農村、基層或者西部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就業者💾,服兵役復學者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第四條評選要求
各學院對評選工作要加強領導🕣🧖,根據學院具體情況製定各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細則👧🏼,嚴格掌握標準🫰,廣泛聽取教師、學生意見🧕,在班級評議的基礎上👩🏻✈️,經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小組審核後,初審名單在學院公示3-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意昂4(處)📵。意昂4(處)對上報材料進行復審並報學校學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終審,終審通過後,在全校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後確定最終名單,市級優秀畢業生須上報上海市教委批準。
第五條 獎勵辦法
1.市優秀畢業生由上海市教委頒發“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證書”🖋,填寫“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存入其本人檔案;
2.校優秀畢業生由學校頒發“意昂4平台優秀畢業生證書”💁🏻,填寫“意昂4平台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存入其本人檔案;
3.批準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在畢業離校前如有違紀違法行為或考試不及格及其他與優秀畢業生稱號不相稱的行為,學校將報請上級意昂4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稱號。
第六條 本辦法由意昂4(處)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