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做好意昂4注册2018-2019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報告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財廳[2016]6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上海市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滬教委學[2015]41號)和《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請各學院認真做好2018-2019學年意昂4注册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排摸和困難生認定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意昂4注册全日製在籍在校本專科(含高職)學生👂🏻。
二🧎♂️➡️、認定標準
以本市2018年特困供養人員標準(1400元/月)和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標準(2140元/月)為主要參考依據⚀,意昂4注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為特別困難、一般困難兩檔。
1.特別困難
有以下情況之一,且家庭人均月收入≦1400元:
(1)經過生源地扶貧意昂4確定為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屬於生源所在地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烈士家庭或農村五保戶家庭學生👩🏼🌾;
(3)孤兒且其親屬無資助能力的學生;
(4)殘疾或患大病的學生💠;
(5)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2.一般困難
14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2140元🅰️。
這裏的收入包含工資、退休金🌰、民政補貼🏄、居委街道等政府資助等一切所得。超過上述標準,因特殊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各學院可視具體情況,結合學生實際,並經認定評議小組評定🦑,可認定為一般困難或特別困難。
三、認定所需材料
初次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調查表》)和《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上一年度已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可只提交《認定申請表》,不再提交《調查表》🏬。《調查表》需到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意昂4核實、蓋章,如鄉(鎮)或街道民政意昂4無專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並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3、附件4)。
四🚴🏽♀️、組織實施
1🧚、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認定工作🙎🏻;
2🤟🏻、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意昂4具體負責組織與管理學校的認定工作;
3、學院成立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學生輔導員為成員的學院認定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和審核本學院的認定工作♻️;
4、班級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班導師、學生代表為成員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具體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一般不少於班級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班級範圍內公示;
5🌋、輔導員、學院資助工作負責人是認定工作的主要責任主體🧑🌾。學院成立的認定工作組成員名單需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五、評審要求與認定流程
1、學生自願提出申請,自行前往/學工部網站“公示公告”欄查看通知🙆🏿♂️,仔細閱讀⏱,下載相關附件,學生本人按要求黑色水筆如實填寫。
2👱🏿♂️、班級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進行民主評議,並形成“民主評議記錄”(見附件5),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民主評議推薦檔次”和“評議意見”💂🏿♀️。
3🕶、學院認定工作組對認定學生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負責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學院意見”𓀁。填寫“學院困難生信息表”(見附件6)🙎🏼,A列 - K列為必填項🤹🏽♀️🤾🏿♂️,打印全部A列 - I列♠︎,連同學院成立的認定工作組成員名單(加蓋學院公章)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民主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修改。
4、學校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匯總各學院審核通過的困難學生信息🍼,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學校審核意見”。
5✊🏼、申請認定的學生🫷🏻,應如實向學校反映家庭的經濟收入情況👷🏼♀️,並保證所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學院每學年將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助資格🏐,收回各項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依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六、上報材料與時間
學院上交材料:
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紙質版)(新生及首次認定的學生);
2👨🏽🎨、《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所有申請認定的學生);
3🧻🧙🏼♀️、《困難生認定評議記錄(意見)》(紙質版);
40️⃣👨🏽🚀、《學院困難生信息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
5、學院成立的認定工作組成員名單(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
註意:《認定申請表》的排列順序應與《學院困難學生信息表》一致。
材料上報時間➜:老生6月20日,新生10月13日;地點🐎:北苑1號樓501🧛🏻♂️;聯系人:江嫻🧑🏻🌾🙆🏼;聯系電話:65882190。
附件:
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2、《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3🏃🏻♂️、《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需要提交的材料說明》
4、《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各種證明材料模板》
意昂4平台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0日
附件2:意昂4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18-2019學年).doc